关键词: 招教考试
第一批报名:
报名时间:7月9日09:00至7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7月9日09:00至7月16日12:00
打印《笔试准考证》:7月21日9:00以后
第一批笔试时间:7月23日上午09:00至11:00
第二批报名:
报名时间:7月17日09:00至7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7日09:00至7月24日12:00
第二批打印《笔试准考证》:7月28日9:00以后
第二批笔试时间:7月30日上午09:00至11:00
点击下方对应附件下载(点击文件名称可下载附件):
附件1:1.2025年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一批)
附件2:2.2025年衡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第二批)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统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2025年衡水市计划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01名。各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7日至2007年7月7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是指:符合岗位要求、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含本市户籍外地服务基层项目、外地户籍本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享受过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已就业的人员除外。期满合格日以2025年12月31日(含)之前有效。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限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退役安置地为衡水市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或衡水市户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均应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报考教育类岗位需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享受过“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已就业的人员及享受过政府安置政策已就业的人员除外。
4.“驻衡部队随军家属”专项招聘岗位条件: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衡水市行政区域。
(三)户籍条件
1.符合上述“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2.其余人员仅限衡水市户籍(含衡水市所属各县、市、区)。
3.以下人员视为具有衡水市户籍:(1)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的;(2)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为衡水户籍的;(3)外地户籍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的。以上相关证明的日期以2025年7月7日之前(含7月7日)有效。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四)其他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须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以岗位信息表为准),参加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教资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5年7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6.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报名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五)以下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舞弊行为或不良记录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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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按照统筹管理、分批实施的原则,共分两个批次组织考试。第一批为市直单位(含滨湖新区)、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第二批为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在市直和各县(市、区)分别设置考区,各县(市、区)负责本考区考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每一批次限报一个岗位。
信息发布网址: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engshui.gov.cn/)“衡水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第一批报名:市直单位(含滨湖新区)、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武邑县、深州市。同一批次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hebrsks.com/#/e/hs01
报名时间:7月9日09:00至7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7月9日09:00至7月16日12:00。
第二批报名: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同一批次仅可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hebrsks.com/#/e/hs02
报名时间:7月17日09:00至7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7月17日09:00至7月24日12:00。
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员比较集中,容易出现网络拥堵,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网上报名有关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网上支付。考生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清楚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第一批报名考生请于7月21日9:00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第二批报名考生请于7月28日9:00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第一批笔试时间:7月23日上午09:00至11:00。
第二批笔试时间:7月30日上午09:00至11:00。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1.综合类岗位笔试为A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医学类岗位笔试为B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3.教育类岗位笔试为C卷,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通过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试题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方面。
医学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解剖、组胚、生理、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病理、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方面;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体情况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考试类别所有考生平均分的60%。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列为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考生达不到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四)报名资格证件审核。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籍证明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证件审核不合格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证件审核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综合类、医学类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教育类岗位面试方式为说课。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后,成绩在考点外张榜公布。
面试分组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安排,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书面提出相应的要求及时报各考区人社部门。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市直单位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考察工作由各县组织人社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各考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取消聘用资格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八)公示聘用。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1.考生涉及报名资格条件、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网上报名操作等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详见附件)。招聘单位暂不能确定的,由招聘单位向本考区组织人社部门咨询后再答复考生。
2.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设置。
3.此次考试违纪违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4.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信息,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和规定,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6.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工作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办理。
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7日
2025年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客服
>微信长按识别左侧二维码,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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